寫下這個標題,估計有人要罵我:為博人眼球標新立異,專唱反調。
余華所著的小說《活著》分明寫的是一個人的苦難史。主人翁徐福貴的一生跌宕起伏,苦不堪言。
在讀者的眼中,福貴歷經所有至親的死亡,家門口田地里的墳都堆成了一排。獨留他一人和一頭老牛茍活著,這樣的人生慘不忍睹,太悲哀了。
但這些,都不過是讀者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看問題。正如作者在一次答外國記者所說:從別人的角度看福貴的一生只是“生存”,而對于福貴本人來說卻是“生活”。
生活總是有得有失,有悲苦也有歡樂。而福貴的得到和快樂正是他的福氣所在。
一、禍兮?福所倚
人生的玄妙,常常超出你的預料。當你還在為錯誤惋惜,在另一個轉角說不定就開始柳暗花明了。所以,任何時候,你都要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盡管向前走,莫停滯、莫懊悔。
徐福貴年輕時,是富裕地主家庭的浪蕩公子,吃喝嫖賭無所不能。
荒唐時,常騎在一個妓女背上招搖過市,時常還故意彎道騎去向岳父請安,臊得岳父見他就躲。
就這樣一個沒臉沒皮,行為放蕩的徐福貴,一夜之間在賭桌上把所有家產付諸東流,生生把自己的爹給氣死了。
但人生就是這么玄妙!從不愁吃喝、衣帛食肉到一貧如洗,福貴竟然因禍得福了。
解放后,剛接收他家產不久的龍二作為惡霸地主被槍決了。當龍二在刑場上大喊:福貴,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貴誠惶誠恐,暗自慶幸。
命大!此為福貴的第一福氣。
生逢亂世命如螻蟻!在貧困中,福貴的老母纏綿病榻,為給娘找大夫救治,福貴連夜進了城卻被國軍抓壯丁趕上了戰場。
那幾年,福貴在炮火中東躲西藏,身邊的尸體堆積如山,福貴卻活了下來。他最要好的兩個戰友:老全死在了最后一場戰爭,春生在那場戰爭中投降并加入了解放軍,全國解放后還當上了縣長。
但春生的命運并沒有從此就飛黃騰達。他沒死在戰場上,卻逃不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終因不勝折磨自殺身亡。唯有福貴活得最長,活到了老,見證了他們的興衰榮辱。
人,能夠好好活著就是一種福氣!你焉能說福貴的活著不是一種福嗎?
二、家有賢妻、好兒女
福貴的福氣還遠不止于此!古詩說:得成比目何辭死,只羨鴛鴦不羨仙。夫妻恩愛比成仙都強啊!他年輕時荒唐無稽,卻不知哪輩子修來的福分娶到一個好女人。
他老婆,陳家珍長相端莊秀麗且知書達禮,是城里小康人家米店老板家中的小姐。自從嫁給了他,一直任勞任怨,低眉順眼對他體貼入微。
無論在福貴驕奢時還是落魄時,都不離不棄,為他生兒育女勤儉持家。而福貴的兩個孩子,女兒鳳霞和兒子有慶都懂事的讓人心疼,小小年紀就為他分擔農活。
鳳霞雖然又聾又啞但卻聰明靈巧、善解人意,是父母貼心的小棉襖。有慶小小年紀也懂得體恤父母,知道家里的不易。為了節省,把這雙鞋當寶貝,總是偷偷把鞋脫下來揣在手里,下雪天也赤腳走在上學路上,生怕把鞋給磨爛了。
有妻如此夫復何求?有兒女如此,此生也足矣!福貴真是有福,就連女婿二喜也是萬里挑一的好人。第一次進門就惦記著為他修繕房屋。一個女婿半個兒,這個兒與親兒無差別。
福貴的最后一位親人,女兒鳳霞拼了命生下的兒子苦根,才七歲就死了。但在五歲時就知道幫外公干活,有病也強撐著,一直到倒下。
最后的最后,福貴成了孤家寡人。所有的至親都死了,死的很悲催;但他們活著時,無一不給福貴帶來過幸福。
尋常人家的幸福就是相互體諒,和睦相處。福貴因有了他們而活得津津有味,哪怕在他們死后,還靠著回憶一直讓他們伴隨左右。他并不孤獨,在他心里他們一家人永遠在一起。
三、看透生活,熱愛生活
羅曼羅蘭說過: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熱愛生活!
無疑,福貴在生活面前稱得上英雄。經歷無數的磨難后,他仍然笑對生活。
他說,“做人還是平常點好,爭這個爭那個,爭來爭去賠了自己的命。像我這樣,說起來是越混越沒出息,可壽命長,我認識的人一個挨著一個死去,我還活著。”
瞧瞧,這就是福貴的心聲,一個普通人的悟透。
知足也是一種福氣!看淡生死得失隨緣,心才無增減。不爭不搶,心態從容淡定。如此歲月靜好,必然高壽啊!
每天,福貴仍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對著老牛拉家常,說說老婆孩子,仿佛他們就在身旁。
對生死他更是置之度外,早早安排后事。壓了十塊錢在枕頭底下,給自己的收尸人,只求把自己葬在親人旁邊。
福貴這一生,活的很艱難,但卻從不放棄。一如余華想表達的主題:“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人,活著真好!活著就是有福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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