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副對聯大智慧:一粒米中藏世界,半邊鍋內煮乾坤
58 2025-08-15
【原標題】這32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被關停、這18批次藥被緊急召回……本周提醒來了!
國務院提醒每周知,便民TIPS望周知!
這21所獨立學院擬轉設為本科高校!
日前,教育部發布《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擬將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四川外國語大學重慶南方翻譯學院等21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本科學校,其中涉及重慶5所、廣東4所、江西3所、安徽2所、山西2所、吉林2所、河北1所、浙江1所、江蘇1所。公眾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間,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實名反映。
關于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和《關于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經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和評議,并經黨組會審議,擬同意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等21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本科學校,現將學校名單等信息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內,如有不同意見,請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實名反映。我們將對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郵編:100816
傳真:010-66020442
電子郵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擬同意設置本科高等學校名單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
2020年國家法考主觀題考試模擬答題系統上線
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定于11月28日9:00-13:00進行,為便于廣大應試人員提前熟悉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中國法律服務網于11月11日上線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模擬答題系統
(
http://fkkgmn.ks365.org:9020/obt/),請應試人員及時登錄,進行在線模擬演練。注意!這些都是非法社會組織
日前,民政部依法關停第三批32家非法社會組織的網站、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體賬號,清除有關非法關聯網頁信息,并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加注了預警標識。本次關停操作為第三批,涉及中國藝術院、國學文化藝術中心、中華清風書畫協會、中國環保清潔行業協會、宇宙搖籃委員會中國總部等32家非法社會組織。點擊“詳細閱讀”了解三批共55家非法社會組織名單。
↑社會組織“李鬼”多,辨別真假掃一掃
民政部依法關停第三批32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
日前,民政部聯合北京市民政局,會同網信、電信主管部門,聯合新浪、騰訊等互聯網企業,持續發力、重拳出擊,依法關停第三批32家非法社會組織的網站、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體賬號,清除有關非法關聯網頁信息,并在百度、360等搜索引擎加注了預警標識。
2019年,民政部結合群眾舉報,對前期取締的非法社會組織進行排查,發現部分非法網站仍在運營。為進一步鞏固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成果,鏟除非法社會組織網絡活動根基,形成線下線上治理閉環,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立即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先后分兩批,對中國太陽能熱利用產業聯盟、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等23家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及其開辦的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予以關停,取得良好效果,獲得群眾歡迎。
本次關停操作為第三批,涉及中國藝術院、國學文化藝術中心、中華清風書畫協會、中國環保清潔行業協會、宇宙搖籃委員會中國總部等32家非法社會組織。
民政部對非法社會組織“零容忍”,下一步將繼續保持打擊力度,加強網絡巡檢與排查,線下線上同步查處,堅決擠壓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空間。對于性質惡劣、屢教不改的非法社會組織發起人,還將提請相關部門依法納入違法互聯網站(主辦者)黑名單。
民政部已實現實時歸集各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信息,截至目前,共登記社會組織89萬個。民政部提醒社會公眾在參與有關組織活動時,注意核查其合法身份。社會組織的登記信息可以通過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www.chinanpo.gov.cn)、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微信號:chinanpogov)、國家社會組織法人庫小程序在線查詢。
附:三批共計55家非法社會組織名單
1.中國太陽能熱利用產業聯盟
2.中國設計力量
3.世界韓氏懇親會
4.國際貨代聯合會
5.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
6.世界易學風水聯合會
7.中國客家廚師協會
8.中國大大愛心聯盟
9.中國市值戰略研究院
10.中國農業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
11.中國數字信息與安全產業聯盟
12.國際體育聯盟
13.世界雙節棍聯盟
14.中國貴州高校傳媒聯盟
15.中國動物保護公益聯盟
16.中華古氏文化促進會
17.中華慢性病防治聯合會
18.中國國學院大健康研究院
19.中華愛心聯盟
20.中國民族風服飾協會
21.中華關公文化傳播促進會
22.中華國學智慧研究院深圳分院
23.國際瑜伽協會鄭州分院
24.中國藝術院
25.國學文化藝術中心
26.中華清風書畫協會
27.中國環保清潔行業協會
28.宇宙搖籃委員會中國總部
29.中國少兒藝術教育家協會(石家莊)
30.土壤環境修復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31.自然農法(中國)普及協會
32.中國體育企業家俱樂部
33.中國能源裝備協作會
34.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
35.亞洲產業科技創新聯盟
36.中國老酒協會
37.北京老酒協會
38.中國廉政建設與效能監察研究中心
39.北京河南中小企業商會
40.國家三農信息管理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41.金融衍生品投資協會
42.中國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43.全國青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展評活動委員會
44.中國建造師聯盟
45.中國養生養老產業投資發展促進會
46.全國第三方教育評價機構聯誼會
47.電車人聯合會
48.北京企業志愿服務聯盟
49.小兒推拿聯盟
50.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研究院
51.全國企業家聯盟
52.中國數字藝術教育聯盟
53.全國高校大數據教育聯盟
54.全國藝術發展委員會
55.全國專業人才儲備工作委員會
這18批次藥品,全國停售!緊急召回!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關于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藥品涉及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復方顛茄氫氧化鋁片、參麥注射液、黃精(酒黃精)、紅景天、前胡、秦艽等,進入“詳細閱讀”鏈接,了解具體名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國家藥監局關于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 第73號)
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9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貴州締誼健康制藥有限公司等11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F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貴州締誼健康制藥有限公司、瑞陽制藥有限公司、天圣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5批次復方對乙酰氨基酚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游離水楊酸、崩解時限。
經黑龍江省藥品檢驗研究中心檢驗,標示為吉林一正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復方顛茄氫氧化鋁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
經海南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云南植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參麥注射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固體。
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哈爾濱珍寶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注射用奧扎格雷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可見異物。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雙鶴藥業(海南)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注射用卡絡磺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溶液的澄清度。
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吉林恒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注射用奈達鉑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溶液的澄清度。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國路路通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黃精(酒黃精)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灰分。
經大連市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湖北道地藥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華鼎堂中藥飲片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紅景天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鑒別。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抽取自株洲市醫藥有限公司的1批次紅景天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大連市藥品檢驗檢測院、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分別檢驗,抽取自長春市中和醫藥藥材有限責任公司的紅景天、前胡、秦艽各1批次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雜質。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
1.18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2.不符合規定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監局
2020年10月29日
這60款APP侵害用戶權益,下架!
10月26日,工信部向社會通報了13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尚有60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點擊下方詳細閱讀查看完整名單。依據相關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工信部組織對上述APP進行下架。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架侵害用戶權益APP的通報
2020年10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通報了13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核查復檢,尚有60款APP未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成整改(名單見附件)。依據《網絡安全法》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等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上述APP進行下架。
相關應用商店應在本通報發布后,立即組織對名單中應用軟件進行下架處理。后續,工業和信息化部還將對未嚴格落實管理主體責任的部分應用商店及移動應用分發平臺,存在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行為的SDK企業,依法嚴厲處置。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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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