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會催生京城汽車租賃,多虧外國記者這一問
上世紀80年代末,北京還沒有辦理汽車租賃業務的企業。適逢亞運會緊鑼密鼓地籌備,一位外國記者的提問讓相關部門迅速研討、拍板,京城第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誕生了。

1992年12月20日,《北京日報》2版
首家汽車租賃公司誕生
1989年,籌備亞運會的北京一片繁忙。一次中外記者招待會上,有位外國記者提問:“北京有沒有汽車租賃公司,能讓我們自己開車去采訪?”有關負責人當即答復:“可以。”盡管當時北京還沒有辦理汽車租賃業務的公司,但隨即召開的8個局領導參加的緊急研討會上拍板,立刻將北京市出租汽車公司“福斯特”(英文first的音譯)汽車租賃公司推了出來。當年8月1日的《中國日報》還專門對此事進行了報道。(2001年4月19日《北京日報》13版,《京城開車新概念:租一輛!》)
本報1992年12月20日2版《打“的”自己當司機》也有記載,這家率先在中國大陸開辦轎車租賃的企業,1989年8月開張后并沒有做大量的廣告宣傳,可駐華使館、駐京海外商社的客戶卻源源不斷。到1990年下半年,北京的企事業單位也開始租用車輛。
在那個年代,“北汽”福斯特汽車租賃公司在全市布點不多,但租賃汽車業務極其紅火,每天接到的訂車電話多達四五十個,有些長期租車的客戶甚至得排個把月的隊才能滿足愿望。公司開張時共購進70部汽車,到1992年車輛已增至120部,仍然供不應求。
一些長期客戶講,租車自己駕駛比包租計程車更方便實惠。租賃的汽車可一天24小時自由支配,不受出租司機8小時工作制的限制。同時,還可免去對司機的招待費和人情賬,辦事更隨意,效率更高。此外,租車跟買車相比,有不需控辦指標、資金周轉快的優點。萬一租來的汽車壞在路上,一個電話就能招來租賃公司的“救兵”,可少著不少急。
隨著擁有駕照的人越來越多,“北汽”福斯特汽車租賃公司不再一枝獨秀。三年后,首都汽車租賃公司等公司陸續成立,汽車租賃這一行越來越紅火。
“租”活閑置車
上世紀90年代,一些單位一度出現閑置車輛,有的閑置車輛甚至成為負擔。據本報1995年6月25日1版《“藍天”讓閑車忙起來》報道,當年一家公司有輛閑置已久的“海獅”面包車,日常維修保養開銷不小,還常被挪作他用,成了企業的“包袱”。這種情況不是個別現象,數據顯示,當時許多企事業單位車輛設備利用率僅在70%左右。
經過調研,北京藍天汽車租賃中心嘗試公開向社會租賃,有閑置車輛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只要交納一定的入網費,就可以在該中心建檔,司機也可以隨車入網,由中心公開向社會租賃。這項業務開展后,各大機關、企業的豪華皇冠、藍鳥及各種中低檔車紛紛來此入網。有一家公司的班車壞了,如果修理,至少要等月余,如果找出租汽車公司,包租花費又大。于是,這家公司找到藍天汽車租賃中心。最終,雙方達成租賃協議,出租汽車的企業昔日的“包袱”變成了財富,每月增收幾千元。承租汽車的企業也解了用車之急,比到處包租省下一半費用。
閑置車輛有了新營生,被“租”活了。據統計,藍天租車公司向社會招租四五個月,就撮合成30余輛閑置汽車“再就業”。
香餑餑業務有隱憂
隨著汽車的增多、大批有駕照無車者的出現、審批汽車租賃手續的簡便以及人們消費水平的提升,汽車租賃業迅速發展。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北京開辦汽車租賃業務的企業已達170余家,汽車出租率均達80%。(1995年9月14日《北京日報》2版,《沒車一樣過車癮》)
然而,相伴而生的是這塊“風水寶地”出現了管理“真空”地帶,一些汽車租賃企業無序無規經營,伴隨隱憂。
有家公司看到租賃汽車生意好,一下購置了幾十部高檔車,搞起了租賃。但是,他們并不了解汽車租賃業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又沒有及時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就匆忙入市拉客戶。結果,車租出去后如泥牛入海,一去不回。他們找有關部門協查,才知客戶的租車證明有假,車被騙走了。還有一家公司將一輛高檔車租出去后,很長時間沒回音,待公安局找上門來,才發現租出的車被犯罪分子當做了作案工具。
車輛丟失后的扯皮現象也不少。一家公司租出一輛客貨兩用車,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了租車時間、每日費用及行程公里數。5天期限到了,客戶來還車,公司發現,該車跑出的公里數比約定的多出近7倍。出租方認為,應按里程表數字加收費用。承租方卻咬定車的里程表出了毛病。“官司”始終扯不清的原因在于,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沒有明細規定汽車零部件檢驗項目,也沒有實際檢驗車輛關鍵零部件。
還有那么一陣兒,租賃定價沒人管,汽車租賃公司可以看客戶下“菜碟”,相當混亂。不同公司的同種車型,月租價最多的相差1000多元。有的公司超公里加收固定價,有的則對超公里翻番加價。(1995年9月15日《北京日報》2版,《汽車租賃 應有規矩》)
租車旅游成消費時尚
駕車技能的普及刺激了汽車租賃消費,租車旅游成為一種時尚。
本報1995年10月3日1版《租賃汽車去郊游》中這樣記載:周末,一位教師想到霧靈山一覽風光,對如何出行卻有些犯怵,坐長途車時間有限,行程受限;包出租車花費不少,司機還常挑揀路線。于是,他試著租了一輛吉普帶家人駕車旅游,飽享了平日難見的森林景觀。
不只是這位教師,很多人都有此需求。汽車租賃公司看準了這一商機,專門配置了一批低檔車,為個人提供旅游及辦事等服務。租賃價格也參照工薪階層消費水平,每輛車以兩小時80元起價,每增1小時,加收租金25元。按日租賃,交180元,就可行駛150公里。這項業務開張不久,很快招來了大批用戶。有的公司汽車出租率月月達100%,其中用于旅游出行的占80%。
2001年,本市租賃車輛有3萬多輛,而有駕照無車者超過100萬人,逢年過節,租車的人特別多。當年“五一”節租車火爆,剛4月20日,今日新概念公司近2000輛車就已全部預訂出去,其中不少人是提前一個月著手的。而在一些規模較小的汽車租賃公司,奧拓、夏利等檔次稍低一些的車型也成了搶手貨。(2001年4月23日《北京日報》5版,《“五一”出游租不到車了》)
經營者接受質量考核
截至2011年底,本市的租賃車輛增加到3.2萬輛,已備案的汽車租賃經營企業達441家。2012年,本市對小客車實行調控措施后,汽車租賃市場發展迅猛。隨之,一些之前就存在的問題也突顯出來,比如變相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不規范導致租賃企業與承租人之間矛盾頻發,利用租賃車輛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等。針對這種情況,本市對2002年頒布實施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從2012年5月1日起,相關部門對于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辦理車輛新增指標。而且,汽車租賃不但要有經營服務、安全管理等標準,還要建立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信息系統,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共享信息,為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用于租賃的車輛行駛牌證必須齊全有效,并安裝車輛定位裝置。(2012年4月19日《北京日報》9版,《小汽車租賃不許帶駕駛員》)
近年來,汽車租賃網點不斷增加,汽車租賃服務跟著升級和完善。如今,人們租車出行已十分便捷,汽車租賃市場也越來越規范。
來源 北京日報
本版文字:賈曉燕 制圖:焦劍
歷史資料:京報集團圖文數據庫
流程編輯 王夢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