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自然難以免俗。鮮見有人不愛八卦、不聊八卦、不傳八卦,同時不被八卦著的。生活經驗告訴我們,那些由他人情事、軼事、趣事、往事、秘事等形成的“八卦”,既能帶來信息、提供娛樂,也可促進人與人的關系。通常來講,“分享八卦”這一行為表達了某種友善的信號、親密的意愿、信任的基礎、盟約的締結。于是乎,“八卦”又成了界定群體邊界、強化身份認同、檢驗忠誠可靠的一道通行“口令”。
在學理層面,八卦同樣有著意涵豐富、層次分明、維度廣遠的詮釋。例如,美國學者艾瑞克·福斯特(Eric Foster)將其總結為三個核心特征,即當事人不在場、信息中摻雜評論,以及依賴于特定場景。所以他對八卦下的定義是“在雙方投契的非正式場合里,對缺席第三方的私人信息以正向或負面評價性方式進行的信息交換”。又例如,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的傳媒學者閆巖就坦言自己對八卦鐘愛有加。一方面是她自嘲“八卦之心不死”;另一方面,有關八卦的傳播機制、文化肌理及其搭載媒介,乃至消息、資訊、報道背后所形成的“娛樂新聞”,這些都是她感興趣的話題或者說研究旨趣。所以,按照閆巖的話來說,這本《娛樂新聞小史:從講八卦到流行文化的誕生》(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4年;以下簡稱《娛樂新聞小史》)是她寫的一本貌似不務正業的作品,卻也是其在較長的學術路上由于旁逸斜出的靈感、無心插柳卻也成蔭的階段型成果。在這本讀物封皮的勒口處,除了常規作自我介紹外,閆巖還特別加了一句“是一個有趣的人”。
然而,這本《娛樂新聞小史》也并不全是八卦。就像書名所展示的那樣,主語是“娛樂新聞”,是圍繞著它的“演變史”展開的,而八卦充其量只是娛樂新聞的一種,例如某某明星的私生活、感情史等,所以八卦不能簡單等同于娛樂,盡管兩者常放在一起作為一組關聯詞使用。在這一認識之上,作者在書中對八卦進行了歸納:“八卦的惡名,一言以蔽之,曰‘惡俗’。”八卦的惡在于其傳遞不實信息、侵犯個體隱私、中傷他人名譽、損害人際關系;八卦的俗表現為難登大雅之堂,不能暴露在陽光底下,它是瑣碎無聊的、家長里短的、雞毛蒜皮的、嚼舌根的,但總體還是適可而止、無傷大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