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網2019#基層民警辦案十大忌諱
141 2025-08-11
古人云:“人情如織,往來贈禮,情深意重。”然世間禮儀,各有所忌,「五物不送人,子孫人上人」,此言非迷信,實乃傳統習俗之一。以下五件常見之物,若不慎相贈,則易致人不安,其由何來?
一、鐘表,計時器也。常人視之為生活所需,然古諺有云:“送鐘,終其行。”“鐘”與“終”諧音,似言生命終結,關系解體,非吉兆也。喜慶之時,贈此物于人,恐顯不敬與詛咒,破壞情感,實不宜也。且風水學中,鐘表運轉之動,喻歲月流轉,贈予他人,亦或觸及家運福祉。
二、果品,食之有益。然水果之中,不乏寓意不祥者。梨者,諧音“離”,離散之意,合家團聚之人,得此果,或感疏遠之意。李子則“李”與“離”同音,亦有分離之喻。腐爛或有瑕疵之果,更非佳選,既損觀瞻,亦不尊人。
三、雨傘,防雨護風之具。送傘予人,常被視為“使絆”,預示前路多艱,感情生變。另,“傘”與“散”諧音,易引人疑慮。傘尖銳,傷人之事,古已有之,故非送人之選。
四、鞋子,日常所穿。送鞋予人,或被看作“使絆”,阻他人之路。鞋音近“邪”,與古人避邪之念相悖。尺寸與樣式各異,選擇難度大增,不慎相贈,或令雙方皆感不悅。
五、錢包,財之象也。贈錢包予人,或言將自身財源轉移,不利己運。接受他人所贈錢包,或因不符喜好,而置于一旁,徒增尷尬。若不喜,直言,誠可解,但言行間需慎之又慎。
送禮之道,貴在心意。『五物不送人』雖有其由,然在現代社會,應以理解與尊重為主,融合傳統文化之精髓,創新送禮之道。送禮之真諦,在于表達情感與祝福,而不僅僅是形式與價值。一份簡單的心意,勝過千金之贈。在此,倡導以科學理性之態,對待傳統習俗,于繼承中尋求創新,以開放心態接納多元,于和諧人際關系中,傳遞愛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