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感官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嗅覺。
氣味,有時柔和得像情人的耳語,有時濃烈得像深夜的夢魘。
可它看不見摸不著,正因如此關于氣味的故事往往是最難講述的。
而《香水》,卻用近乎癲狂的方式把香味,欲望和靈魂,深刻地表現了出來。
《香水》
十八世紀的巴黎,沒有浪漫的街燈與香榭大道,只有腐肉、污水、蠅蟲和彌漫在空氣中令人作嘔的腥臭。
一個魚販女人在攤位下匆匆生產了自己的第五個孩子。
她用剃魚刀剪斷臍帶,將嬰兒隨手丟進垃圾堆。
她認定這個孩子和前幾個一樣,不會活。
可這次,他活了。
母親因遺棄嬰兒被處刑,他也被送進了孤兒院。
他叫格雷,對他來說,生命的第一個動作不是哭喊,而是“聞”。
聞污水的酸臭、聞蒼蠅翅膀的震顫、聞屠夫手中沾血的刀刃。
世界在他眼中,是一座巨大的氣味迷宮。
從出生起,他就是個異類。
他生來沒有味道,沉默寡言,嗅覺卻靈敏得駭人。
五歲,他能分辨出幾十米外的腐肉中哪塊是豬肝哪塊是牛筋。
十歲,他知道不同工人鞋底上帶回的泥土分別來自城北的礦坑還是城東的染坊。
十八歲那年,他第一次進入市集。
如同打開了一座感官的潘多拉寶盒,每一縷香氣都像是遠古神明低語。
就是在那一刻,一縷清新的香氣穿越重重混沌,精準地擊中了他的 心靈 。
香味來自一位紅發少女。
格雷不由自主地跟隨她。
他不懂愛情和羞恥,他只是被香味吸引,癡迷、貪婪、瘋狂。
少女驚恐地發現了他,他下意識捂住她的口鼻。
她死了,格雷第一次感受到失落,是對生命的悔恨,更是對香味消散的哀悼。
他要保存那香味,要將美好永遠留在世間。
格雷被香水師巴爾迪尼收為學徒。
在格雷面前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努力在天賦面前一文不值。
在一次蒸餾玫瑰精油的實驗中,格雷發現一萬朵玫瑰,才能提取出幾滴香水。
香氣源于死亡,美源于毀滅。
從巴黎到格拉斯,他走上了收集體香的道路。
他殺死十二位處女,將她們的發絲刮下,熬制出一瓶瓶淡粉色的膏體。
第十三香,屬于波爾,一個擁有紅發、身姿如昔的少女。
她的香氣像極了當年那個女孩,是格雷命中注定的終章。
終于,香水煉成。
格雷被捕,判以極刑。
可當他站上刑場,拿出那瓶香水,只在手帕上輕輕一抹,空氣頓時沸騰。
萬人脫衣,相互親吻,擁抱,仿佛回到伊甸園。
眾人對他頂禮膜拜,但格雷意識到他們不是在愛他,而是在愛那十三個死去的女孩。
他依然無味、無名、無所依靠。
故事的結局更是饒有深意……
格雷想要的,從來不是香水。
他想要的,是存在。
一個天生被世界忽視的孤兒,試圖用香味證明自己也值得被愛,被需要,被記住。
可是當他終于擁有了全世界,他卻發現,孤獨依舊如初。
那瓶香水是玫瑰的殘香,是靈魂的碎片,也是他在絕望中釀出的、最濃烈的欲望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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