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花不能進陽宅”、家里若有這5種花,請趕緊“搬出去”!
145 2025-08-04
【59.8】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白話】
九五:像發散身上汗水(出則不返)一樣發布盛大的號令;君王疏散其居積,必無咎害。
象傳說:君王疏散其居積,必無咎害,是說得乎正位。
【解讀】
○渙汗其大號[hào]:
九五體巽為散,敵應九二,九二體坎為汗,故曰“渙汗”;九五體巽為申命、施命(見巽、姤卦《大象傳》),故曰“大號”,發號施令。“渙汗其大號”,大號是主題,渙汗是比喻,故在兩詞之間綴以“其”字。
渙汗其大號,發號申命也,明王之道也。六四“渙其群”,賢臣之道也。
○渙王居,無咎:
九五君位,治渙之主,據比六四諸侯,互艮為門闕,故曰“渙王居”。九五敵應九二坎主,本有渙散之咎,“渙王居”以治天下之渙,故曰“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孟子·滕文公下》所謂“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合卦辭“利貞”,王主普天之土,疏散其所居,故天下無渙。
九五“渙王居”,君主巽散土地于諸侯;六四“渙有丘”,諸侯得君主之封地。
【渙卦或取材于大禹之績】
渙卦下坎為洪水,上巽為風為蟲,為命,禹從蟲,名文命。《尚書·禹貢》:“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丘是大禹治水的地標,遂為后世各國都邑所在。《商頌·殷武》:“天命多辟[bì],設都于禹之績。”上天命令各國諸侯,建都于禹治水之丘。《大雅·文王有聲》:“豐水東注,維禹之績。”《魯頌·閟[bì]宮》:“奄有下土,纘[zuǎn]禹之緒。”
【《正義》斷句】
“渙,王居無咎”,言“為渙之主,唯王居之,乃得無咎也”。象曰“正位”者“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則有咎矣”。不可從。
彖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此言六四與九五得正,并且兩爻所言同一事。故六四與九五《象傳》首尾呼應: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六四《象傳》取爻辭首句,九五《象傳》取爻辭末句,兩爻爻辭雖有四個“渙”字,六四取首字“渙”,而九五《象傳》省略“渙”,言“王居無咎,正位也”,即卦辭“利貞”,兼顧六四之正,不惟九五之正也。
【“渙汗其大號”疏證】
1.帛書《二三子》:
·《卦》曰:“奐(渙)其肝,大號。”孔子曰:“‘奐(渙)’,大美也,‘肝’,言亓(其)內,亓(其)內大美,亓(其)外必有大聲問(聞)。”
帛書《二三子》以奐、肝為本字,奐為大,為文采,肝為五臟(藏)之一,故喻內。古代常用肝喻內心,如《論衡·超奇》:“書疏文義,奪于肝心。”晉·陸云《與楊彥明書》之六:“存想其人,痛切肝懷”。《二三子》說,其內心有大美,其身外必聲聞于野。
帛書《繆和》釋九二曰“渙者,散也”,釋六四曰“夫渙者,散”,而帛書《二三子》釋九五曰“渙,大美也”,文義不協,恐非渙卦本義。
2.《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第六·劉向傳》劉向上書漢元帝云:
《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師古曰:此《邶[bèi]·柏舟》之詩也,言石性雖堅,尚可移轉,己志貞確,執德不傾,過於石也),言守善篤也。《易》曰“渙汗其大號”(師古曰:此《易》渙卦九五爻辭也。言王者渙然大發號令,如汗之出也),言號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今出善令,未能逾時而反(師古曰:一時,三月也),是反汗也;用賢未能三旬而退,是轉石也。
大意:
《詩》說“我的心不是石頭,不可任人轉移”,是說守善篤誠。《易》說“像出汗一樣渙然大發號令”,是說號令像汗,汗出而不能返回。現在發出了善令,沒過三個月又收回了,這是收回已出之汗;用賢臣不到三旬便斥退,這是轉動石頭。
3.帛書《易》與楚簡《周易》:
(帛)九五,渙亓肝大號,渙王居,無咎。
愚按:
帛書《易》“渙其汗大號”只是孤證,不足為據。況且楚簡《周易》作“渙其大號”,有可能接近今本“渙汗其大號”。《漢書》劉向給漢元帝的上書中引《易》渙卦九五與今本同,劉向負責管理皇家典籍,親自校對過典藏《周易》的各種版本,故“渙汗其大號”當是最精準的文本。
按系辭義例,初六尚未治渙,爻辭不言“渙”;二五為治渙之主,九二“渙奔其機”是執行力,九五“渙汗其大號”是號召力,故二五的爻辭格式為“渙某其”;三四上皆是渙小以聚大,故爻辭格式為“渙其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