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職工存在以下行為的,根據情節在年度考核中扣分,且可出現負分。
5、在上級部門(政府、教體局等)臨時指定布置的任務,對不參與者或出現問題的,年度考核每次扣0.5分。所有扣分都累加計入年終量化考核中。
6、護學崗值班中,對出現空崗缺崗現象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0.1分。因空崗、缺崗出現安全事故的,當年度師德考核優秀一票否決,并視情節扣1-5分。
7、課堂(包括早讀、延時服務)、監考期間不得玩、看手機,做與教學、監考無關的事;按時上下課。出現玩、看手機或上課遲到拖堂的(沒有正當理由的),時間在十分鐘以內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0.5分;時間累計超過十分鐘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分;時間累計超過20分鐘以上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5分及以上。
8、教職工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管理(沒有正當理由的),或工作時間出現謾罵、打架斗毆等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當年師德考核優秀一票否決、當年取消評先樹優資格,并視情節每次扣1-2分。
9、在各級各類工作群里(QQ、微信、企業微信等)發表不當言論(如廣告、反動立場、情緒等)的,視情節每次扣1-2分。
10、工作中因個人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安全隱患的(如宿舍使用電熱毯、辦公室私拉電線等),視情節每次扣1-2分。
11、存在其他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經校委會研究視情節每次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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